一、取消到龄改非政策
(一)取消管理人员到龄改非政策,不再设置任职年龄界限,按市场化方式进行聘用和管理,符合岗位要求人员可以聘任到退休。
(二)今后因考核、测评、个人原因等未聘任现职级管理岗位的人员,一般应聘任到下级管理岗位或下级专业序列岗位。聘任到专业序列岗位不再称为“改非”,消除退居“二线”观念。
(三)聘任新岗位后,易岗易薪:职位等级区分不同情况确定;绩效工资和福利等待遇按所聘任岗位确定,不与职位等级挂钩;年金按照确定后的职位等级调整。
(四)因身体原因无法履行管理岗位职责的人员,病假及医疗期内执行公司现行规定,医疗期结束返回公司工作时,根据岗位需求及本人情况,另行聘任管理岗位或专业序列岗位。
二、加强原有改非人员管理
原改非人员应参加岗位选聘,明确岗位职责和任务:一是鼓励到划小单元承担经营发展任务,特别是承担小 CEO 工作;二是按照人岗相适原则,承担本单位相关专业岗位工作,或承担教学和技术研发等工作;三是根据工作需要,承担党建督导、巡视巡查、人事考察、重点任务督办等专项工作。
聘任到专业序列岗位的人员,由所聘任的单位或部门进行管理。涉及跨单位工作的,日常管理由新聘任岗位单位负责,人事关系和社保关系可保留在原单位。各单位应加强管理、严格考核,并根据业绩表现和考核结果发放薪酬。对于工作不胜任,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人员,实行常态化退出,降级聘任新岗位。
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原有改非人员,执行病假及医疗期管理相关规定;其中,距退休年龄不足 2 年的,本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,可不参加日常考核,停发绩效薪酬,岗位工资按一定比例发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