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“3.15”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,中国联通日前公布了集团公司首批101家供应商黑名单,这也是该公司第一次发布此类“黑榜”。
2017年底, 中国联通发布了《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(试行)》,并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上公告 .该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对外合作与交往,营造中国联通员工廉洁从业的外部环境,构建公司与供应商之间公平、互惠、互利的合作关系。根据该办法规定,3月初,经联通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,将在全集团范围内禁入的首批供应商黑名单予以了公布,禁入起止时间自2018年2月28日起计算。 `
这101家上榜黑名单的供应商,均具有业务可替代性,遍布全国大多数省市(区),有的为地级市基层供应商,业务禁入期限1至3年不等,供应商业务范围涉及计算机系统服务、应用软件服务、通讯设备、电子产品的开发及销售,电信工程、建筑装修装饰,家具、家用电器,广告等。
禁入理由主要有:个别供应商相关工作人员的贿赂行为,致使中国联通员工被追究法律责任;个别供应商存在与其他公司串标、围标和弄虚作假的行为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相关规定;个别供应商承包的工程中存在虚列、虚增工程量问题;个别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联通下属公司某领导的配偶等。
中国联通要求,各级采购(需求)部门在后续组织招标采购或业务合作引入过程中要强化资格审核,在禁入期内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或开展新的业务合作。如拒不执行,将按照《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要求,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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